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影音資料

106年1月19日林務局南投林區管理處水里工作站森林護管員7人及林政課1人前往巒大事業區23林班運離被盜挖七里香贓木2

製作公司

影音識別碼 eroalptwjd1517457624927

導演 秦思原

主題類別 林地管理-森林巡管;地理區域-中台灣

關鍵字 森林護管員、巒大事業區、七里香、盜挖、贓木

其他貢獻者

出版日期 2017-01-19

拍攝地點 南投縣水里鄉

片長 1分鐘

授權範圍

資料來源 公務拍攝

作品語言 其他

出版單位 南投分署

業務單位 水里工作站

合作單位

著作權所有者 南投分署

著作權共有者

影片摘要 南投林區管理處與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六大隊、南投縣警局集集分局,106年1月18日在所轄巒大事業區第23林班內,查獲李姓等4人盜挖國有林班地內七里香4株,初估市價約80萬元,全案移送南投地檢署偵辦中。 南投林區管理處所轄國有林班地內森林資源豐富,七里香樹木在園藝市場中相當受到買家青睞,林地內的七里香樹木一直是重點巡護及保護的目標,106年1月18日夜間水里工作站與第六大隊接獲線報,立即啟動聯合查緝埋伏,於巒大事業區第23林班地內,查獲兩名李姓、陳姓及吳姓嫌犯各1名,合計4人,正在盜挖七里香,現場共計有4株七里香已遭斷根,警方將現場4名嫌犯帶回偵訊,並將該4株七里香樹木帶回工作站假植。 林務局南投林區管理處處長李炎壽對於同仁及警方攜手聯合破案,深表嘉許。更語重心長指出,國有森林是全民共有的財產,而國有林地內之森林衍生的利益,屬全體國民,勿擅自盜伐、竊取林木破壞森林資源,且依森林法第50條、第52條規定,最高可判處10年半有期徒刑、併科贓額10-20倍罰金、犯罪工具一律沒收,呼籲民眾勿以身試法,如有盜伐訊息可電0800-000930(您您您救山林)提出檢舉,因而破案提起公訴者,最高可發給300萬獎金。

是否可借閱

頻道來源 頻道一 頻道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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